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质科院、是经中编办批复成立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级。由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院改革重组而成。
省质科院拥有实验室面积12万平方米,设备原值超7亿元,各类业务资质证书906张,各类平台载体71个;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481项,获各级科技奖励186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56项,主导制修订国家、行业、省级地方标准784项。省质科院现有正式干部职工8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4人,35岁以下人员占比40%;硕、博研究生374人,占比47%;另有国家技术组织专家委员289人次,国际技术组织注册专家25人次。
省质科院秉持“精研求真、行方智远”的院训精神,树立“政治建院、科创立院、人才兴院、改革强院”的发展理念,坚持“建设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综合性质量科学研究机构”的发展目标,贯彻“科学准确、公正高效、履职尽责、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不断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质量强省、标准强省战略研究,提出相应咨询意见和建议,服务质量领域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二、承担省级质量安全政府实验室职能,建设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安全评价等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人才培养和国内外合作交流。
三、研究、建立和维护国家计量基准标准、、全省最高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研制并保存国家有证标准物质,承担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承担计量一体化战略和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等技术保障工作。执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承担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计量校准等工作。
四、开展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承担相关领域的标准研究、验证和测试评价。承担标准化应用与推广工作。承担标准馆藏建设工作。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评议与研究工作。
五、围绕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质量技术研究与开发,承担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检验检测、质量鉴定与试验验证等技术支撑工作。
六、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究、评估和预警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缺陷产品召回、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突发公共质量安全事件应对和行政许可技术支撑工作
七、开展重点产业和社会治理领域的管理体系、产品、服务的认证和技术评价工作。
八、开展质量领域数字化应用研究和建设。承担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产品电子代码与标识的业务管理和实施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源管理工作。
九、完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大学院校、研究院、客户多家合作